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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法院执行交接的标的物很特殊 足足有8000吨稻谷!

6月2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36名执行干警来到榆树市什家村,对涉及一起执行案件的8000吨(估重)稻谷进行现场查验交接。在长春中院执行局的组织下,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交接工作预计将持续15天。

据了解,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被告为长春华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邹某某姐弟二人。被告未能按照规定期限,足额交存原告承兑的汇票,根据双方承兑协议的约定,原告垫付的7000万元票款转为被告的逾期贷款,双方形成借款合同关系。长春中院一审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

这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然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由于案件标的额大,而且浮动质押的稻谷容易变质,不能长期储存,长春中院依法进行检测评估,并通过网络平台司法拍卖后,买受人以1432万元价格竞买了这批稻谷。

同时,为推进案件快速执结,长春中院调度执行局的主要力量,远赴榆树开展交接工作,最终根据稻谷实际出库量,对竞买人交纳的拍卖款多退少补。交接工作预计将持续15天。

“在行动前,我们制定了详尽的执行预案。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先行确定被执行标的物确切位置,通知工作人员打开粮仓查验粮食,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监管公司、公证处以及法院执行人员五方组成的检斤小组,对运输车辆及满载稻谷车辆进行检斤。”执行法官魏博清表示,质押的稻谷拍卖金额依然不足以偿还原告的部分,长春中院将依法继续执行其他财产。

长春中院执行局执行处处长房红表示,这次大型执行行动,是长春法院“雷霆行动”的再延续再发力。被执行人不主动出面配合,却多次制造交接障碍,指使其他人员阻碍检斤、封锁房门。执行团队在现场一一破解棘手难题,推进交接行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