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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首次联合执法治“超限” 信用采信等纳入长三角地区“联网”合作领域

车辆超限超载,对于交通安全来讲,可谓隐患重重。为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人座谈会议精神,加强长三角区域联合执法,突破执法信息异地不通等瓶颈,沪苏浙皖四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于6月8日齐聚上海,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沪苏浙皖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公路治超区域联合执法、信息传递、协助调查、非现场执法、信用采信、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等七大领域开展一系列广泛而深入的合作,三省一市治超工作进入“联网”时代。

  当天,长三角“三省一市”的交通执法部门还在长三角区域10个整治点同步开展了货运车辆治超联合整治行动,今后联动执法将成为常态。

  据了解,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人座谈会在沪召开。随会议举行的签约仪式上,沪苏皖浙三省一市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共同签订了11个项目,覆盖环保信用、基础设施、信息化、区域合作、商务、产业、民生服务等领域,其中交通作为其他多项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必须走在前列,而打通省界“断头路”和三省一市间的联合执法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执法现场

  联合执法让违法者“处处受限”

  6月8日下午,记者随同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来到G60沪昆高速枫泾超限超载检查站(上海-浙江方向)。在这里,交通执法人员对过往的大型货车、挂车进行随机抽检称重,看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过法律法规的限定要求。

  说是随机抽检,其实针对性并不低。一位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车辆经过改装或者运输的是钢材等重质量货物时,存在超限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如果再看一些车辆的轮胎压下程度和行驶时车前身是否颠簸,就能基本断定这辆车是否超限了。

  开始检查没多久,一辆载有钢材货物的浙江牌照大型货运车就被引导过来进行称重检查。称重数据显示,该车是一辆6轴前单双驱铰接列车,其限重为49吨,但实际总质量却为54.66吨,超限5.66吨,超限率为11%。

  执法人员表示,对于像这种初步检查存在超限行为的车辆,需要下高速进行二次过磅。离枫泾超限检测站最近的一个二次检测点是上海路政超限检测站朱枫卸载点,在这里涉嫌超限车辆将进行更加精确的称重检测,如果仍然显示超限,那么该车辆将面临直接行政处罚。

  对于超限车辆上拉运的货物,执法人员会要求在二次检测点就地卸载,并告知司机和运输企业另派车辆前来运走。

  “一般来讲,白天超限的车辆并不多,大多数超限车辆会在夜间行动,但夜间执法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数据信息不通的情况下,给跨省市执法带来困难,很难确保能够拦截下违法车辆。”上述执法人员称,不过随着三省一市联合执法的未来常态化进行,即便在一个省段未能检测到或拦截下的超限车辆,在下一个省市路段也会被检测拦下,这样会大大增加对超限行为的执法威慑力,让违法人员感觉“处处检查、处处受限、无处可逃”。

  打通三省一市交通信息“藩篱”

  随后,记者跟随上海交通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浙江嘉善的沪杭甬高速公路大云超限运输检测站,在公路路政处理大厅上方挂着一面写有“全面开展长三角超限货运车辆联合治理行动”的横幅标语,异常醒目。

  记者赶到时,嘉兴市的交通执法部门也正在对大型货运车辆进行检查,一辆辆大型车辆被引导到地磅上进行现场测量,这个测量不仅是重量上的检测,还有长宽高的一体检测,任何一处超过限制都将面临相关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虽然执法人员着装上各地区有所差异,但是执法的力度和标准却一样严格。嘉兴市一位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记者来到之前,已经查获了两辆超限车辆,这些车辆都是通过大云收费站前往上海的,所以他们的执法检查实际上是守好了一道进入上海的门户。

  据了解,由于地理、执法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从上海到江浙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的情况相对较少,但从江浙一带进入上海的超限车辆相对多一些,联动执法启动后,执法的效果将大大提升,这样上海和长三角各省市的道路交通也将共同受益。

  以前三省一市,要想查询过境的其他省市违法车辆信息,需要借助公安交警的力量,因为三省一市之间的数据信息没有共通共享。这样势必增加了执法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也让跨省市执法总是差着最后一口气。而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签署后,四省市将打通信息“藩篱”,长三角地区跨省市道路交通执法将变得更畅通。

  当天下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交通执法部门还在G204太仓治超检查站(江苏)、G2京沪高速花桥收费站(江苏)、G50沪渝检查站(上海)、G40崇启大桥主线收费站(江苏)、S205长超超限超载检测站(安徽)、X028芜湖治超站(安徽)、S215广德治超站(安徽)、G50高速湖州长兴超限运输检测站(浙江)共10处超限检测站同步开展了长三角货运车辆治超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擅自超限超载行为,这也是三省一市6月1日签署框架协议后,首次举行联合执法,今后这种联合执法将成为常态。

  签署协议

  区域治超进入“联网”时代

  联动执法结束后,三省一市的道路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人齐聚上海,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合作协议》。根据协议,沪苏浙皖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公路治超区域联合执法、信息传递、协助调查、非现场执法、信用采信、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等七大领域开展一系列广泛而深入的合作,三省一市治超工作正式进入“联网”时代。

  在区域联合治超执法方面,四地交通主管部门将出台《长三角省际超限运输车辆检测站统一布局规划》,对省际治超站点统筹规划,强化路网管控,避免资源浪费。并将通过合理勤务安排,充分发挥各地现有超限检测站点利用率,实现相邻省(市)交界区域站点共用,加强省际执法监管能力,重点查处3轴及以上货车总重超过规定限值、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和车辆非法改装行为。

  信息传递方面,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借助合作机制,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落实对属地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及驾驶员、货运源头单位的“一超四罚”等事后监管措施。今后,在三省一市范围内被查获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共同落实对其的事后监管措施。即对达到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情形的车辆及当事人,车籍地交通执法部门将按照抄告信息实施“一超四罚”。

  协助调查方面,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办违法超限运输案件过程中需要协查或核实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和道路运输经营者资质证件及有关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时,可以请求车籍地交通执法部门提供相应信息,加快信息核查速度。

  治超非现场执法方面,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探索统一道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标准、违法车辆取证标准、案件处罚标准,建立区域性非现场执法数据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实现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异地查处。

  信用采信方面,四地交通执法部门将在界定本地区严重违法失信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员名单,或对本地区道路运输经营者实施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时采信长三角区域他省(市)查处的违法案件信息,此举将有助于交通执法部门更科学、全面地核定属地企业质量信誉等级。

  完善跨省大件运输联合审批机制方面,四地将加强协调配合,加快起运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办理速度。(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