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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检法“大动作” 青海持之以恒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看公检法“大动作”

——青海持之以恒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执法司法规范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6年5月青海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为期近两年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今年4月又在青海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持之以恒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各级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四个转变”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坚持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狠抓突出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过硬队伍建设和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全省公检法执法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有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检法部门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近日,媒体记者深入公检法执法司法一线,亲身感受了解我省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阳光下执法”——促进法院执法规范化
  以自觉的心态实行内部监督和接受外界监督,是不断提高阳光下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的关键点。

  在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记者了解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为民立场,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已成为全院上下的共识。同时在“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通过通报、现场检查、网上核查、庭审评查等方式,集中整治了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不规范问题,使之符合规范要求。

  据介绍,全省在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方面主要体现出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院司法行为,顾名思义就是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在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主要体现在聚焦现存司法行为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抓好各项禁令铁规的落实,以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严格司法程序。只有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才能真正做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在实践中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者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司法审判权,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践行司法公开。让司法“晒”在阳光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积极以庭审直播为着力点,不断完善庭审直播规范,并在官方网站提前进行预告,不仅进一步扩大庭审直播受众范围,还推进了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发展。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秦军平表示,司法公开,清风自来。做好诉讼服务建设,让司法暴露在阳光下,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树立司法权威,使之真正成为百姓心中的那杆公平秤。

  “信息化执法”——促进检察院执法规范化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是案件受理及管理的中枢部门,负责对所有受理案件进行自动分配、法律文书及卷宗送达、涉案款物监管、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等工作。省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案管中心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使其上线的案件管理大厅拥有一个核心系统和八个子系统,使得信息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更加公开透明。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树立“阳光案管大厅”支部品牌和“以老带新”“分片包干”“轮岗交替”等新型管理理念,发挥“对内闸口、对外窗口”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业务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在这里记者看到,通过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提供案件统一收发管理、案件过程监督、案件归档、案件统计分析等功能,在提高案管中心工作效率的同时,实现了对工作过程实时记录、实时监督、实时评价、实时纠正,将检察人员司法活动的全程纳入严格监控之中。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采取发放《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督办通知》《案管通报》等方式,督促办案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既规范了司法行为,保证了办案安全,也消除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隐患。

  “案件管理中心系统每个环节都设置非常详细,在案件的处理上,也很规范,有条理,组织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网上都有留痕。过去找一份档案,还要去档案室,一个一个去翻看,特别耗费人力物力。现在,只要有终端系统,在任何地区,都可以登录查阅想要的资料,去州县上办公,可以不用带自己的电脑,就可以通过办案人员的电脑登陆终端系统找到相关内容。”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何立娟说道。

  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杨淑萍告诉记者,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方便律师执业,全省各级院已经将1004件纸质案件制作了成电子卷宗,共扫描纸质案件卷宗21732卷1441488余页,实现全省电子卷宗系统和案件卷宗数字化存储全覆盖。

  在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的同时,形成了检察人员素质养成的倒逼机制,树立了检察人员重学习、钻业务、讲规范、爱岗敬业的形象。随着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检察人员自觉规范司法行为,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蔚然成风,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镜头下执法”——促进警察执法规范化
  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要位置,紧紧围绕总体部署,规范执法行为,引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进步,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以公安改革为动力,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干在实处、干出实效,实现了民警执法能力水平、执法质量、人民群众满意度三个明显提高的良好效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安执法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就迫切需要打造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相适应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就是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为此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首先,民警在镜头下执法,能够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而提升执法效能。其次,在镜头下执法,可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确保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在镜头下执法,也是对民警合法权益的保护,群众用镜头和监控录像将民警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记录下来,一旦出现警民冲突时,将会成为帮助警察自证清白的有力证据。

  为了让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互助县公安局制定并实施一整套严格的考评保障机制,加强对民警镜头下执法行为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对执法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公开通报,点名批评、限期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敢于“亮剑”,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执法责任。

  据统计,今年以来,互助县公安局共巡查案件6227起,通过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分流警情4505起,办理刑事案件489起,行政案件758起,审查移送起诉案件148起,发现纠正立案问题3起,督促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88条,回访案件当事人553人(次),“一站式”审批各类户籍、出入境、印章等业务44800余件(次),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异地身份证等证件6800余证,开展驾驶员理论考试19959人(次),年检机动车业务10883台(次)。群众对公安接处警、案件办理和案件执行类投诉大幅下降,对公安管理服务类信访案件同比下降94%,民警执法服务行为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也大幅提升。

  通过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省政法系统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省政法委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规范执法司法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政法系统要以持之以恒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将以本次“建设年”活动为新起点,把司法规范化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执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不断巩固和扩大“建设年”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青海日报 于瑞荣 密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