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院不简单!分类施策 精准打击四类“老赖”
据悉,自“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铺开以来,为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分析执行规律,将“老赖”分为“戴帽子的、有领子的、穿皮鞋的和穿草鞋的”四种,根据每种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打击,把力气用在刀刃上,取得较好效果。
资格审查制约“戴帽子的老赖”
“戴帽子的老赖”是指代表委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等重点群体和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深知对该类“老赖”打击不全面、不彻底,将会直接影响到该地区整体的诚实守信环境。
为此,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多种类、常态化的资格审查联动机制,相关选举负责单位在人选确定前主动向法院征询意见,法院进行诚信资格审查并出具意见,推动代表委员、领导干部、党政机关等重点群体和单位带头守信。如:当地市总工会在办理市级劳模推荐名单过程中,主动申请法院核查失信情况,发现某村支部书记欠债不还。办事人员电话通知该村支书后,两个小时内就履行了债务。
据了解,自2016年9月以来,该院参与了“两代表一委员”选举、村两委换届选举、劳动模范评选、文明单位评选等资格审查,共收到组织部、文明办、综治办等单位来函508件,审查现全国文明单位7个次,现省级文明单位44个次,候选市级文明单位539个次,候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75人次,候选市级劳动模范100人次,候选村两委干部8161人次,其中,“两委员一代表”候选人诚信资格审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集中推送锁住“有领子的老赖”
“有领子的老赖”即有工作单位的失信被执行人。以集中推送的形式,借助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牢牢锁住被执行人,促使自动履行。如:被执行人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四万余元,经查,黄某为某单位职工,法院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告知所在单位黄某的涉案情况,希望单位能做黄某工作,单位反馈做不通工作,只能协助法院每月提取被行人工资两千元,那么该案需两年才能执行完毕。执行法院并没有就此放弃,又将这一情况推送至了上级单位,黄某迫于压力,将四万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2017年以来,该院共向有关单位推送司法建议书501份,促使71名有单位的失信被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标的到位额2536万元。
快速变现与执行调查力克“穿皮鞋的老赖”
“穿皮鞋的老赖”即有一定履行能力的私营企业老板、法人等。该类被行人一般都有一定的财产,一方面提速财产处置程序,为解决申请执行人垫付评估费的负担和评估拖沓的现象,该院先后两次出台评估管理办法,三次更改评估收费标准,现在千万元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只需垫付两千元的评估工本费,就能启动评估,评估的时间也有效地控制在一个月内。
同时,全面铺开司法网络拍卖,杜绝线下委托拍卖,财产变现率大大提升。以至于执行法官出现个幸福的烦恼,原先垫付不起评估费或传统线下委托拍卖未成交的申请执行人,有很多是来法院要求再次处置财产的。2017年3月以来,该院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数量374件,成交量121件,成交金额21444.04万元,标的物成交率达83.45%,溢价率19.8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66.8万元。
另一方面,成立执行专项调查组,加大执行调查力度,对一批有影响力、覆盖面大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以点带面,形成执行震慑力,自开展以来,曾某、袁某等多个在外躲避执行的亿元级“老赖”被法院找到。
强力执行与阳光执行巧对“穿草鞋的老赖”
“穿草鞋的老赖”是指履行能力较差的失信被执行人。该类被执行人一般没有单位、没有可供执行的不动产或动产,多为微小标的案件。
该院转变传统的针对财产办案的执行思维,从被执行人入手,加强强制措施的适用,就像一个被拘留的被执行人说的,“原先法院执行就是查查财产,现在动不动就拘留人,听到法院叫我去,我就怕了。”
2017年以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共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20人次,罚款79人1902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599人次,限制高消费8011人次,限制出境285人次,对失信行为保持有力震慑。
同时,该院通过微信、12368短信平台、邀请申请执行人参与等多种形式见证执行,进一步加强阳光执行,让申请执行人切实看到,而不是听到法院穷尽了财产调查措施。(刘熙瑶张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