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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法院补了什么“短板” 让案件上诉率下降近五成

在一次法院征询意见会上,河北省石家庄市一位知名律师曾针对司法公开提出疑问:案件判决的形成过程是否可以公开?当时,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

  在外界眼里,司法判决的形成一直很神秘;对法院内部而言,公开这一过程也很敏感。

揭开“禁地”的神秘面纱

  2017年,一位和那次意见征询会毫无关联的法院院长,用行动回答了律师的疑问。这个人就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健全。这一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法院将河北省石家庄市中院发还改判的案件拿出来讲评、剖析,参加的人员除了全院干警,还有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纪委和政法委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他们不仅旁听,还参与点评。

  发还改判案件即便不是错案,大多也存在瑕疵或争议,单挑这些案件讲评,无异于自揭疮疤。所以,讲评之前,有人善意地提出,法院外部的人是不是就不要参加了。李健全坦诚地说,沉疴必须猛药治,关起门来搞讲评,就像隔靴搔痒,解决不了问题。

  李健全之所以选择别人不愿碰的“禁地”开刀,是因为司法改革中基层法院暴露出的问题引起他深深的思考。

  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叠加,使员额法官的办案数量猛增,自由裁量权增大,而同步监管迟缓,法官裁判能力相对不足,不少中层和基层法院发还改判案件不降反升,成为掣肘司法公信力提升的“短板”。

  而司法裁判中,法官的主观作用不容小觑。良法还须善治,如何尽快把法官培养成有能力的好人,既重要又迫切!

公开讲评传导司法向善理念

  每周抽选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在正定法院成为一种制度沿袭下来。

  每次讲评案件,办案法官必须当众说明自己为什么这么判,然后,讲评组针对证据的认定是否正确,法律适用是否准确,上级法院发还改判的理由是否成立等一一分析点评。

  韩某购买靳某一处房产,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期限7个月,剩余的40多万元购房尾款迟迟未交付。此时,房屋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房主诉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购房者认为是因为房价上涨,房主毁约。法官一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此案上诉后,被中院发还重审。

  讲评会上,讲评组大部分人认为,在房主多次催促下,购房者逾期7个月不付购房款,在此期间房价出现快速上涨,一审仍判决履行合同,显失公平。

  案件讲评起到了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对类似案件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每次讲评,不仅仅是纠正个案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传递一种导向,潜移默化地培养法官公平向善的意识。在李健全看来,法官应该善意地适用法条,用判决扬善抑恶,这是法官良知的体现,也是司法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的根本。

质效提升补齐司法公信“短板”

  公开讲评击中问题的要害,个别发还改判案件较多的法官被“剥夺”了审判权。关系案、人情案消失了,法院风气逐渐向好。然而,瑕疵案并没有明显减少。好人不一定能办好案件,司法能力的不足客观存在。

  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因为肇事农用三轮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一审法官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判决被告对原告进行赔偿。此案上诉后,二审法官认为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优先予以赔偿,并据此改判。

  讲评此案时,一审法官认为,根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受害人和代理律师均没有提出“请求”,所以,就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责任比例进行了判决。

  而讲评组成员却一致同意中院改判意见,认为交强险是强制险,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请求”,都应该首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后再按认定的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数额。此案是由主观认识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这种坦诚的业务沟通,对于统一思想认识、避免同案不同判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法院这种创新式讲评机制,无疑开启了一条倒逼法官快速提升业务素质和审判质效的捷径。

  发还改判案件公开讲评的持续推进,给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法院带来明显变化。2017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法院审结案件7743件,在新增3000多件案件的同时,发还改判案件同比减少43件,发还改判率由4.3%下降到2%。

  伴随着发还改判案件的减少,是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法院案件上诉率由原来的17%下降至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