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还需补上哪些课?看看这个试点怎么说
辩护全覆盖还需补上哪些课
——四川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观察(三)
□四川日报记者 吴忧
“在试点地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已基本实现。”在启动试点工作3个多月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过,对于试点的前景,他依旧保持谨慎的乐观,“让律师辩护真正实现全覆盖,并非触手可及。”
在试点部署迅速推进的同时,各地也反映了许多难题。要让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还需补上哪些课?
全覆盖缺乏法律支撑配套制度亟待完善
“全覆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尽管手握最高法、司法部以及省法院、司法厅的两个红头文件,攀枝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郑超还是常常被问及这个问题。
不论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还是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都未提及“全覆盖”,而只对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规定应该通知提供辩护。 法律援助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而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暂时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在缺乏法律支撑的情况下,目前试点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拓展延伸。”郑超介绍,例如在为律师提供办案补贴方面,只能从“总盘子”里划分,“这一块多了,另一块就少了。法律援助不仅要办理刑事案件,还要办理民事案件,甚至涉及司法鉴定、司法救助等。”郑超表示,今年第一季度当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增加了不少,能够提供的办案补贴已捉襟见肘,“如果持续下去,律师积极性将受到影响。”
在省级层面,类似问题同样存在。在王晓林看来,当务之急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加强对律师资源统筹调配,保障律师资源;建立多层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开展全覆盖试点工作需要。
“从长远来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要经历从试点到推广、从审判阶段全覆盖到审判前阶段全覆盖的过程,都需要更有力的法律支撑。”王晓林表示,我省接下来将积极开展调研,配合司法部推进《法律援助法》立法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人手紧质量效率有待提升
“案件数量增长,但律师数量没变,我们机构工作人员的数量也没变。”面对法律援助机构人手不足的问题,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毅表示“办法不多”。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0多年,王毅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忙过,“以前也常常加班,现在是每天都在加班。”王毅说,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仅有3名工作人员,案件分派、跟踪、管理、考核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精力,“中心管理跟不上,办案的质量、效率也就跟不上。”
王晓林介绍,我省法律援助机构普遍人员配备不强、流动性大,还存在无专门人员甚至无专门机构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据统计,四川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实有人员732人,6个县区还未建立法律援助机构。实践中常有人员被借调到机关的情况,而在实有人员中,部分是机关工作人员,一人身兼数职,部分是聘用人员或者志愿者,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大。
向科技要人力,或许是破解难题的一剂妙方。王晓林介绍,四川省正大规模推广应用信息化案件管理系统,努力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提升管理效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许也是一个解决办法。成都市人大代表、律师韩冬提出建议,由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招标,向社会购买服务,解决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中人手不足的困境。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需要得到全社会更多的关注、理解与支持。”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为民教授说,只有大幅度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才能促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建立,更加有效地防范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