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陆上“嫁接”到海上,“枫桥经验”在海丝起点煥发新姿
福建泉州,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是我国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泉州市海洋渔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等产业愈加活跃。但与此同时,因泉州独特的地理位置,不同地区渔民间的海上矛盾纠纷等问题也明显增多,为海上社会治理工作带来严峻考验。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泉州市吸取“枫桥经验”精髓,把“枫桥经验”从陆上“嫁接”到海上,探索打造独具泉州特色的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
海上防控“信息化”,实现科技管海
“我们通过监控发现某某航道有渔民设置渔具进行非法养殖捕捞,请及时处置。”今年3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接到海警二支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后,立即派出执法船到达现场制止该渔民,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及时排除了通航的安全隐患。
这其中,泉州市“雪亮工程”的视频监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泉州加强沿海岸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重点推进“城安系统”和村镇视频监控一盘棋布建工作,目前已新建整合高清视频监控1600余路,初步实现了沿海岸线高清视频的全域覆盖,形成了海上船舶全面管控的格局。同时,整合汇聚大数据资源,推动海防视频监控、城安视频监控系统、远洋渔业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共享,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形成多维管控体系,发挥信息共享效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科技管海。
此外,泉州市更新完善辖区治安基础数据,落实海上治安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对海上船舶动态的监管力度,提高海上治理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加强对海上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夯实海域治安稳定基石。
海上防控“信息化”,变末端治理、事后处置、被动服务为前端预防、事前化解、主动服务。通过该数据平台,辖区重点港澳口、航道、养殖区等基础信息全面覆盖,辖区重点船舶、渔船民底数清楚,切实做到海上动态清、情况明,为构建平安海域奠定基础。
海上纠纷不上岸,矛盾化解“全链条”
2012年11月11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福建省海警二支队分别接到报警,一艘漳州籍渔船与泉州籍渔船在惠安县崇武镇大岞中心渔港附近海域,因渔网纠缠发生纠纷,并引发渔船相互冲撞和渔民互殴事件,致4人受伤,1艘渔船受损。漳州籍渔船被泉州籍渔民强行扣留,随后两地30余艘渔船串联200余人聚集,随时可能发生大规模冲突。
接报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福建省海警二支队立即启动海上纠纷处置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出警,同时报告驻地党委政府,及时启动“全链条”纠纷化解机制,最终促成双方合解,使一起大规模的海上群体性事件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海洋捕捞渔船远离陆地,当渔民在海上发生矛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调处,小矛盾可能会演变成大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泉州市探索建立了海上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全链条”模式,在海警舰艇上建立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立调解委员会,可第一时间出海,实现海上纠纷快速调处不上岸,避免渔船回港处理耗时费事。
同时,泉州市率先成立全国首家由海洋渔业、海警、海事、边防等部门合署办公的“警渔”综合执法办事处,依靠“警渔”合署办事处成立港岸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并由港口管理局在各台轮停泊点、泉金客运码头牵头成立涉台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构建“民间调解组织——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港岸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全链条化解体系,做到海域、港岸矛盾化解机构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矛盾纠纷、隐患得到及时化解排除。
打造海上“110”,涉海执法“全联动”
为改变海上执法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局面,泉州市整合所有涉海执法部门以及司法局、法院等部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
继2017年3月率先成立全国首家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2018年2月6日,石狮市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揭牌成立,海警、渔政、海监、边防等部门均派员进驻办公。此次揭牌既标志着泉州市对海上执法力量整合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也是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的有力措施。
日前,惠安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相继成立,进一步加强海上统一执法联合力度,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海陆联勤联动。并建立联合会商、情报共享、执法协作、联合演训机制,定期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提升沿海一线管控水平。
如今,泉州市已形成“海上110”联动作战体系,并完善等级响应、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措施。将应急等级响应划分为两个等级:发生重大和特大海上案(事)件时,启动一级响应,由边防支队、海警支队成立联合指挥部,双方主要领导亲自担任指挥员,统一组织指挥所属船艇、警力参与应急处置,发生一般海上案(事)件时,启动二级等响应,由边防、海警大队成立联合指挥所,指挥所属船艇、警力参与应急处置,形成海陆联防联控合力。
2017年8月16日,泉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接晋江110转报,晋江衙口水域一艘载有10多名游客的乡镇船舶因故障无法靠岸,请求救助。经多方力量出海救援,当晚21:15时左右,游客全部获救上岸。据统计,近三年游客被困礁石、出海海钓、海上观光、涉渔等险情近80起,在市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指挥下,海事、海警、海洋、边防等多方力量的协作下,迅速化解险情,成功救助152人,有效保障泉州海上人命财产安全。
与此同时,泉州市打造“网格化+海上执法”模式,实行定网、定人、定责。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全市渔业船舶网格化管理模式,沿海各镇、村干部落实包干包片包船包人制度,进村入户开展渔船民安全教育工作,对包片内的渔船进行网络化分类管理。同时,在沿海各个镇、村、渔业协会、远洋船队等组建治安信息员、耳目、中心船长50余名,实现治安信息员、耳目、中心船长全覆盖。设立“通联热线”,及时通报海上险情、违法犯罪现象、安全隐患等热点信息,加强与各级渔业协会、渔业信息基站、船管站、远洋船队联系,实现海上船舶动态实时掌握。
从“单打独斗”到“联动联治”,为维护泉州海上安全注入强劲力量,海上安全形势得到根本性好转。
加强领导建机制,服务保障“全方位”
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从无到有,如何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构建平安海上防线?
泉州市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锦明任组长,海警、公安、海事、边防、海防、海洋渔业、司法等十多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泉州市创建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领导小组,形成以综治委为主导、部门配合的机制。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其中,泉州市综治委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等工作,海警二支队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积极主动参与到其中。
与此同时,泉州市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独特的地理优势,与厦门、漳州海洋渔业部门联合金门海巡部门建立两岸四地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开展海上救助和专项执法行动;厦漳泉三地海洋渔业和海警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海上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开展海上执法行动,打击海上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强化工作力量,泉州市还加强运行机制保障,将执法经费列入专项预算,创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并不定期予以更新完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综治考评,极大地提高了各部门的积极性,优化管理服务。
为了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社会防控风险功能,使得船东或者渔民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损失能够得到分摊、补偿,泉州市还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及购买服务,持续运用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这一风险管理机制,推出远洋船舶一切险、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远洋保赔险、沿海内河船东保赔险等险种,合计保额674亿元,保费8152.49万元,有效完善海上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及社会救助体系,有力提升海上社会治理水平和预测预警预防各类社会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