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法治中国·检察巡礼】现代科技打造广东检察“新引擎”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办案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相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思考研究如何做大做强法律监督这篇大文章,促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如是说。

  立足主责主业

  坚守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近日,家住广东惠州的吴某特意联系广东省检察院刑事申诉部门检察官,表示已拿到68万元国家赔偿,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还自己清白表示感谢。

  20年前,吴某准备在惠州经营酒店生意,向当地一家公司借款。不久,吴某又与该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出资与吴某共同经营酒店,不料后来双方产生经济纠纷,吴某涉嫌诈骗罪被逮捕。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吴某在2003年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5年,已经服刑完毕的吴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广东省检察院认真核实后,认为该案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遂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2017年8月,吴某被改判无罪,并依法获得68万元国家赔偿。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与主业。我们将紧紧围绕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战略部署,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积极贡献。”林贻影表示,广东检察机关将坚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不断完善检察监督格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举措。

  去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带动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发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力度和质量明显提高,追捕追诉、刑事抗诉和监督纠正违法的质量以及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质量也显著提升。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04件,监督撤案1150件,对423件刑事裁判和286件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打造智慧检务

  以创新思维破解司法难题

  2017年11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集中调研会在广东召开。会议对侦查活动监督的“广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广东模式是实现“线上线下”“个案 类案”“监督 指引”“平台配套”的良好典范。此前,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作为“广东经验”,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是广东检察机关用信息化、智能化方式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通过平台的应用,侦查活动监督与审查逮捕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了侦查监督手段和方式的现代化。该平台将监督节点规范为25类111项,涵盖侦查办案全过程,突出监督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减少侦查机关执法不严格、办案不规范现象,使检察机关的监督能力、水平以及质效都得到全面提升。

  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究竟“智能”在何处?作为平台建设在全省铺开的见证者和实施人,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刘顺龙介绍,该平台具有六大功能,如侦查活动监督查询功能、趋势分析功能等,这六大功能都极具智能化,不仅能为个案监督提供指引,还能汇聚海量数据,全面、真实、客观、详细地提供每一个办案单位、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分析报告和排名,“通过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广东检察机关将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实现了由传统人力密集型向智能大数据型的转变”。

  据统计,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已通过平台发现6488宗案件存在9087项办案质量、证据瑕疵问题,向侦查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数千份,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紧盯刑罚执行

  切实维护“高墙内的正义”

  2017年12月,在逃罪犯吴某被抓捕归案并投送河源监狱执行刑罚。吴某因犯伪造货币罪于2013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但相关部门在对吴某进行收监执行时发现其已经逃匿。

  为尽快将吴某收监执行刑罚,广东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了《督办通知》,将该案定为全省重点挂名督办案件。随后,在广东省、汕头市两级检察院的持续、深入监督下,吴某被抓获并受到依法严惩。

  “刑罚执行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环节,能否做到公平公正,既关乎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据广东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刘金威介绍,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将提升审查质量作为突破口,切实强化对“有权人”“有钱人”刑罚执行的监督,对于“三类罪犯”等九类重点案件严格把关,对有关证据材料实地调查核实,依法纠正违法提请减刑问题,办理了张海违法减刑案、林崇中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并按最高检的部署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察工作,同时还查办了河源监狱原监狱长林庭智受贿、徇私舞弊案,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受贿案等一批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大要案。2017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审查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3212件,其中减刑案件40840人,假释案件2238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4人,切实维护了“高墙内的正义”。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让违法犯罪受到制裁和惩罚,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林贻影表示,广东检察机关将继续运用现代科技打造检察监督“新引擎”,发挥广东侦查监督平台、派驻检察室等平台优势,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全方位、精准化监督,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满社会每一个角落。(韦磊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