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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发布消费者诉讼维权案件审理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李裔杰拍摄


维权程序复杂、成本高是不少消费者分外头疼的事情。这也让一些人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无奈地选择了“忍气吞声”。3月13日,在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上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近年来上海法院消费者诉讼维权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会上,记者获悉,上海法院目前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

网购、精神体验类消费纠纷日益增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上海法院审理的消费纠纷案件数量稳中有降,2015年至2017年分别受理25563件、24138件、21137件,主要原因为电信服务合同纠纷逐年持续下降,且下降幅度明显。

  与此同时,随着消费模式的转型发展,网络购物消费已成为重要的消费方式,网络购物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优惠购物的同时,也对产品质量监管、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上海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此类案件虽然数量不多,但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2015年为265件,2016年快速增长至612件,2017年更是跃升至1053件。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体验类消费纠纷呈增长态势,消费者维权领域从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消费品质、消费安全方面延伸,从传统的实物类消费向体现个人情感体验的精神消费领域扩展,如旅游合同纠纷近三年受理的数量分别为301件、672件、751件。

严厉制裁消费欺诈行为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上海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17年度上海法院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这十大案例主要涉及电商、食品安全、养生健身、汽车大额消费及共享经济新型消费五个领域。如在电商领域中,有因故意欺诈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养生健身领域,因不实宣传或诱骗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类似老年人身陷保健品消费诈骗的现象较为突出。

  据悉,为严厉制裁经营者的恶意欺诈等行为,营造让消费者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上海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制度,从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的角度,严厉制裁经营者的恶意欺诈行为,倒逼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规范服务行为。

司法+科技 让消费者维权“少跑腿”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维权成本,上海法院深化对接机制,有效整合资源,不断推进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设。如上海高院与上海市消保委签订《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与上海市旅游局签订《关于建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促进消费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此外,上海法院还注重司法与科技的融合,如将在线调解平台、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深度融合,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材料递交、网上调解、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方便在线办理消费维权诉讼事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问累、跑累。

  发布会上,上海高院副院长陈萌指出,上海“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着力建设国际消费城市,新的形势对消费纠纷审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上海法院今后将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大力推进消费纠纷审判体制机制创新,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打响上海购物品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姜楠 通讯员 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