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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推进全流程简化刑事速裁 诉讼全程平均40天

为及时有效惩罚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探索构建科学刑事诉讼体系。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两高在18个城市开展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至今已有近四年时间。作为该项工作试点单位,北京市海淀法院推动海淀区政法各机关制定了《海淀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细则》,构建了具有海淀特色的“全流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所谓刑事速裁程序,是指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被告人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部分情节较轻,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刑事速裁程序的诉讼速度较快,送达期限可以缩短,诉讼文书和相关诉讼流程进一步简化,但仍要遵循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对被告人自愿认罪,退缴赃款赃物、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是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程序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打造海淀特色模式

  海淀法院作为经授权的全国试点单位,与其他相关办案机关共同积极探索并推行了具有海淀特色的“3+2+2”式“全流程简化”的刑事速裁模式,提高了轻罪案件的流转速度,大大缩减了审前羁押期限。

  所谓“3+2+2”,是指包括公、检、法机关的3个“刑事速裁办公室”,2个法庭(一个是看守所内的速裁法庭,另一个是法院内的同步数字法庭),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和嫌疑人视频会见室。公检法司四机关就近办公,既能有效压缩案件流转的在途时间,又方便办案人员互相沟通,迅速推进案件流转。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5月1日至去年年底,海淀法院启动速裁程序案件共计2110件,已适用速裁程序审结2099件,占同期全部案件的27.2%,占同期简易案件的41%。审结的案件中,被告人在押案件1765件,诉讼全程平均用时40天,其中危险驾驶案件从案发至审结的办理时间约为7天。

  据统计,被告人在押案件的全流程办理平均用时较2014年同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同类案件审前羁押期间缩减约70%,选择速裁程序被告人量刑可下调10%至30%,判处拘役(含宣告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以下刑罚的比例达到82%。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北京全市法院也在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截至目前审结认罪认罚案件已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4%。

刑事案件48小时结案

  去年6月8日下午,海淀法院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新设立的刑事速裁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非法出售发票案、危险驾驶案两起刑事案件。该2起案件从查获犯罪嫌疑人到法庭审判结束,分别仅用时48小时和40小时。

  其中一起案例中,樊某某于2017年6月6日22时被传唤至公安执法办案中心,该案事实清楚,樊某某承认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民警查获,在征得樊某某同意后,公安机关决定启用速裁程序办理,并为他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检察院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对该案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了意见,避免了重复性审查。

  去年6月7日18时,公安机关完成该案的侦查工作并将该案移送给检察院驻办案中心的办案人员。派驻的检察官对樊某某进行了正式讯问,并在樊某某及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就量刑建议交换了意见,樊某某同意量刑建议后签署了具结书。检察院立即对该案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移送给法院办案人员。

  法院书记官室向樊某某送达起诉书并审查相关诉讼文件后,通知值班法官于14时在速裁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持续15分钟,该案顺利审结并当庭宣判。

  记者 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