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修订综治条理 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浙江新修订综治条理 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
苍南县六万党员干部共学《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浙江苍南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胡长虹为霞关镇兴霞村党员、网格员上课
2月12日晚,浙江苍南县各领域2733个基层党组织、6万多名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夜学”新修订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活动。
新修订《条例》固化提升十年来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尤其是“平安护航G20”的成功做法,必将为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条例》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明确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的适用情况和处罚措施,明确平安综治责任与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
新《条例》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林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