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五年征程五年前进足迹:解读福建法院工作报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正义最终得到实现。”……1月28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作了五年工作报告, “公平”“正义” “民生”“改革”“创新”等热词频现,五年征程,五年前进足迹。报告既有温度又有力量,全面生动地展现了2013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工作成绩,也为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指明了努力奋斗的方向。

司法保障

  过去五年,福建法院先后出台70余份指导性意见,深入开展“四行动”“两硬仗”“一工程”,健全案件审判、司法服务机制,促进发挥司法服务保障新福建建设的职能作用。

  围绕“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自贸试验区等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57786件,办理国际和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28353件,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加强涉台司法工作,办结涉台案件12209件、司法互助案件28353件。

  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审结生态环境案件13259件,责令补种管护林木5.7万亩,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得到推广运用,漳州、南平、龙岩等法院生态司法保护模式产生良好效应。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意见,支持福建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案件242251件。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17414件,挽回经济损失28.75亿元。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354件,其中原中管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7件、原省管干部案件36件。参与打击黄赌毒黑拐骗和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新型犯罪等专项斗争,推进减刑、假释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与平安和谐。

  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发展等纠纷案件。完善金融和企业破产专业化审判机制,审结金融、借贷案件696017件、标的总额5426.11亿元,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345件。审结投资、买卖等合同案件646154件,公司、股权等纠纷案件33950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回应民生

  五年,全省法院密切关注民生诉求,审结劳动争议、房地产、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等案件183824件。妥善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346690件,强化对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司法保护。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41410件。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389.70万元,对8240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提供司法救助1.4亿元。

  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件535935件、标的总额368.87亿元,同时全面清理历年积案50.78万件,发放执行款64.4亿元。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188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率先建立执行信息化模式并在全国法院推广,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网络查控系统覆盖十大类100个协执单位。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299.4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8.9亿元,实现“零佣金、零投诉”。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构建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推进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便民服务站等建设,完善多样化司法服务网络。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完善诉访分离、依法终结等制度,试点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涉诉进京访持续处于全国法院低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以案释法、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等制度,组织主题开放日2145场、新闻发布会660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

司法改革

  2015年9月,福建在福州、厦门、南平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推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多点突破、全面发力、取得实效。

  全省法院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开展两批员额法官遴选,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448个,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权责清单和工作指引,建立院长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成立专业法官会议,完善法律文书签署签发机制等,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2017年,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审案件390920件,占结案总数的44.59%,比上年增长42.0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86.5件,增长15.77%。推进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开展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配合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操作规程,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制度,发挥律师辩护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扩大量刑规范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在全省范围推行“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83%。大力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做到繁简分流、多元调解、简案速裁。

  五年来,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890394件;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9.69%;福州、厦门18个试点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1881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完成“倍增计划”,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等机制。全省662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10356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1.12%。

司法创新

  省法院率先提出和创新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完善全省三级法院司法大数据集控管理平台。普及网上立案、远程开庭、在线调解、视频接访等司法信息化服务,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并为法官办案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实现信息化与审判执行、司法政务事务警务的融合。全省法院建成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集群,实时发布司法信息,直播庭审23704场,公开裁判文书1641463份。“福建智慧法院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入选“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省高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

  创新和深化司法品牌建设,全省法院创新形成了25个司法品牌成果和110个司法品牌项目,涵盖审判执行、便民利民、党建队建等各领域各方面。涉台司法、生态审判、跨域诉讼服务、执行信息化、先进典型培树等一批亮点工作写入最高院工作报告或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介绍经验、受到表彰。有86个案例入选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培树詹红荔、黄志丽和陈少华、陈群等一批全国先进典型,1007个集体和202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推动形成“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生动局面。

  2018,奋力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

  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全面依法治国催人奋进。全省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发展。

  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推进平安福建和法治福建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时俱进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落实司法改革主体责任,加大改革督察、评估力度,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司法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记者张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