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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厅务实开展“123”工程活动 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吉林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行动。

  以省委、省政府“三抓”行动部署为号令,吉林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整合司法行政资源,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努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3月3日,一场由省、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发起的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迅速开展起来。

  “‘1’是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均成立由“一把手”担任指挥长的活动指挥部;‘2’是指畅通应急服务热线、服务发展绿色通道两条快速通道;‘3’是指搭建法律服务助企、法治宣传惠企、 预防调解纠纷稳企三个平台”。

  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123”工程活动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禹治洪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工程活动依托“三个平台”,重点实施“百千万”计划:在省内100家商会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全省1000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专题培训;为10000家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

搭建法律服务助企平台

  吉林司法行政系统组建了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大项目服务团队、专家顾问团组、专家咨询组等各类法律服务团队334个,对接服务市级以上大项目626个,为14445家企业开展了免费“法律体检”,审查经济合同19269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法律体检报告8276份。其间,省司法厅及时制定出台《落实“三抓”部署 服务企业发展十六条措施》,并与省工商联共建48个法律服务团队,为工商联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跟进式法律服务。

  “我们的团队主要承担空港经济开发区总投资126.58亿元的三个项目的法律服务任务。”对接长春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担任建设项目法律顾问的王哲律师向记者介绍,从工程前期筹备阶段,到项目实施阶段,他们的法律服务团队先后参与谈判30余次,对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跟进、处置,有效避免了法律风险,保证了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仅围绕占地拆迁和铺设管渠及拦河闸等工程项目提供证据保全法律服务一项,就达300余件证据材料,涉及标的3000余万元。

  东北重工企业代表、盈利大户——红嘴现代钢铁有限公司2016年年初宣布破产。吉林英诚律师服务专业团队被法院指定为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该所律师刘忠孝带领团队深入企业内部,展开前期摸底和调查工作,及时向四平市政府提出合理处置意见。四平市政府同意该企业不作破产处置,走重组自救之路。经过多次调查取证、研究论证,专业团队为企业量身制定了重组自救方案。经过一年多依法运作和及时妥善化解、处置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等事宜,该企业于2017年6月恢复生产,较好解决了1000多人就业,并实现产值20多亿元。

搭建法治宣传惠企平台

  “企业应当在法律规范的框架内从事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企业家只有自觉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和经营企业,规范自身市场行为,才能更好地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更好实现企业快发展、大发展。”吉林省司法厅副巡视员、“123”工程活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延说。

  2017年7月4日,省司法厅组织全省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人员500多人,进行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专题培训。邀请了4位省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就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投融资、兼并重组、破产重组、僵尸企业处置、企业环保,进行专题授课。

  2017年5月,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等单位联合开展“法律三进”主题宣传活动,为长白山管委会、白城市、白山市等地区的企业家开展法治巡讲,共培训民营企业家700多人,有效提高了一批批企业法人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经营、依法治企能力。

  据介绍,吉林市制定《关于组建吉林市“企业普法联盟”的实施方案》,一方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各级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和以案释法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另一方面,坚持普治并举。

  据统计,工程活动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促进企业发展主题法治教育培训490次,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47223人次,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2352次,创建诚信守法企业374家,建立企业风险防范微信群、律企互动交流QQ群174个。

搭建预防调解纠纷稳企平台

  辽源市东丰县丰盛太阳能科技公司建设项目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矛盾,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人群体性械斗等突发事件,在短短一周左右时间就纷纷得到平息,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原因何在?这其中有针对性成立的一个个民商事纠纷调解组织,发挥了独到有效作用。

  辽源市司法局副局长、“123”工程活动指挥部副指挥长马成吉说:“我们整合司法行政资源,认真落实省司法厅与省工商联制发的《关于推进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心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成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各类涉企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诉累、营造和谐,为企业经营和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实践让我们体会到,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就是企业创立、经营和发展的‘保健医’‘稳压器’。这是企业实现安全、有序和平稳发展的有效保障。”全省青年创业先锋、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区董事长沈帅告诉记者。

  2017年9月14日,省司法厅以训代会,举办了全省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就“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发挥商会作用,做好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等专题进行讲解,开展深入研讨,进一步拓展了做好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路径。目前,全省已在150家商会建立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有调解人员705人。“123”工程活动期间,调处各类涉企纠纷1000余件,成功率100%,同时协助办理各类法律援助880多件,发挥了良好社会影响力。

  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123”工程活动指挥部指挥长张毅深有感触地说:“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原本可以有重要作为,要想彰显特殊功能价值,就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就必须用心思考谋划,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坚持真抓实干,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中,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品位,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发展。”